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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 汕头澄海区首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原路返还

发布时间:2017-06-27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打印】

  “滴滴滴……”“请问你们7月份的货款什么时候能安排?”回想起2015年8月份公司QQ上出现的这件事,陈女士现在还心有余悸。不过令陈女士惊喜的是,公司被骗的10万元货款,随着汕头澄海警方侦破案件,于近日如数回到了其公司账户上。这是澄海区首个实现冻结资金原路返还的案例。

  2015年8月17日,陈女士向澄海警方报警,称其公司被一个冒充与他们有业务来往的公司,通过QQ发来账户要求汇货款的形式诈骗,先后被骗10万元。接报后,澄海警方急群众之所急,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警方掌握到涉案嫌疑账户开户地点在深圳市的线索,随后立即将情况通报深圳警方,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及时将嫌疑账户冻结处理。

  结合今年1月份公安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办案民警认真清理、核查近期有冻结资金的电信诈骗案件,对陈女士、林女士以及雄森玩具厂被诈骗案等3起冻结资金经查权属明确无争议的电信诈骗案件,及时理顺了资金返还工作的程序,顺利完成有关手续审批工作。

  今年6月13日,澄海警方办案民警赶赴广州市,在广东省公安厅反诈骗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汕头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的指导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处的协助下,将受害人陈女士在2015年8月份被犯罪分子假冒其客户QQ诈骗的货款人民币10万元,于6月15日下午顺利原路返还到受害人的民生银行账户中。另外,林女士以及雄森玩具厂两起被诈骗案符合原路返还条件的电诈案件,涉案资金8万多元,也完成了冻结资金原路返还手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提供被骗信息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公安机关在核实警情后会立即立案侦查并联系银行,对被骗资金中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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