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关于警惕伪造健康证明的声明》:
近期,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发现多起伪造以该单位名义出具的健康证明(健康证)行为,不仅严重损害该单位的形象和公信力,更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并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健康体检工作,凡标注出具机构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的健康证明,均非该单位出具,一律属于伪造。

此前,广州、惠州、东莞等多地疾控中心发布类似声明,称早已停止对外开展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等相关业务。
7月23日,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声明,自2017年5月起,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全面停止对外开展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等相关业务。因此,凡签发日期在2017年5月之后、且标注出具机构为“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健康证明,均非该中心出具,一律属于伪造。

9月21日,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声明,自2017年7月起,该单位已全面停止对外开展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等相关业务。因此,凡签发日期在2017年7月之后、且标注出具机构为“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健康证明,均非该单位出具,一律属于伪造。

9月29日,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声明,自2012年5月2日起,该中心已全面停止对外开展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等相关业务。因此,凡签发日期在2012年5月2日之后且标注出具机构为“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的健康证明,均非该中心出具,一律属于伪造。

提醒:伪造、变造、买卖健康证明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请广大市民和用人单位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和核验健康证明,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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