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昆明日报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安全法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此外,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诈骗、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咨询电话:020-8710010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邮箱:gdswxb-gd12377@gd.gov.cn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091319号 主办:广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